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蚩尤故里铸辉煌-新化法制办

蚩尤故里铸辉煌-新化法制办

【概况】2010-2011年,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重心,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为重点,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加强领导、学习培训、证件管理一、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国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调整全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依法行政工作。乡镇及政府各部门、单位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二、加大学习、培训和宣传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县委、政府重视法制工作的学习、培训和宣传,2010年7月份下发新政办函〔2010〕105号文件,在新化县委党校大礼堂举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培训工作,参加人数611人次。2011年9月16日,举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辅导班,县直58家行政执法单位和29个乡镇(场、办)参加,共450人次。培训班上县长胡忠威就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做重要讲话,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游永斌上专题辅导课。近两年来,法制办还组织对县直执法单位进行专业执法培训20场次,培训执法人员800余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证件管理数为1500个,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发文把关,“政令”合法、适当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工作。2010年,我办共审查城管、双创办、拆违办、规划、国土等部门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草拟的规范性文件33件,对所拟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错修改,对《新化县城区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办法》、《新化县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新化县城市天燃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举行听证会。2011年,我办共审查环保、林业、民政、安监、交通、政务中心等部门草拟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县政府办公室文件11件。法制办按照规范性文件“四统一”制度,实施三卡一档管理工作。凡经审查登记、编号的规范性文件,都统一在《新化通讯》和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湘办发〔2010〕34号和娄政法发〔2010〕7号文件精神,2010年7月法制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对2008年至2010年6月30日前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政府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行政复议、应诉与仲裁工作一、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健全行政复议内部工作规则,制定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规则、案件集体讨论、征求专家意见等制度,对案件重大的推行“听证式审理”方式。2010年运用调解手段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审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其中维持1起,驳回1起,调解结案1起,确认违法1起,撤销5起。2010年行政应诉13件,其中胜诉8件,当事人撤诉4件,未结案1件。指导有关部门和乡镇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14起,结案的胜诉率达90以上。2011年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起,其中转送其他部门处理5起,申请人撤回申请3起,撤销1起,维持2起。2011年,法制办代表县政府处理应诉案件5起,出庭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结案。二、突破重点,做好仲裁工作。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娄底仲裁委员会新化分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于2010年5月4日成立并全面运行,2010年处理仲裁案件11件,做到案结事了。2011年,娄底仲裁委员会新化分会共受理并审结交通事故争议仲裁案件112起,经济合同争议仲裁案件1起,保险赔偿合同纠纷1起,通过仲裁调解全部结案。2011年法制办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和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新化县人民政府被娄底市人民政府评为2011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010年,县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4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70件。2011年县十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107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90件,由于县委、县政府重视和各职能部门配合,都按要求办理好,见面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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