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4日凌晨4时许,新化县森林公安局大熊山派出所经过一夜蹲守,在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查获一起非法狩猎案,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员2名、缴获棘胸蛙21只、东方蝾螈5只、杜氏泛树蛙3只,扣押作案工具照明灯2个、电鱼机1台。
9月3日晚上8时许,新化县森林公安局大熊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九龙工区的小溪里非法猎捕鱼类和蛙类。接警后,大熊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分析案情,制定抓捕方案,经过连夜蹲守,于凌晨4时许将电鱼后回家途中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光、刘某春抓获。经审讯,陈某光、刘某春对使用电击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陈某光、刘某春非法猎捕的24只蛙类、5条两栖鱼类均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目前,陈某光、刘某春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