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父老乡亲们: 元宵佳节将至,这是阖家团圆、共话美好的传统时刻。为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清新、祥和的节日,根据县相关文件要求,元宵节(2026年3月3日)当天,圳上镇中心区域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大家积极遵守相关规定。 一、明确禁限放区域与时段,严守安全边界 圳上镇中心区域(圳上新大桥——将军路叉路口(新化方向)——沿圳上河往山溪方向至圳上新大桥)为限放区,限放区每年公历12月31日20:00至1月1日24:00,农历除夕0:00至次年正月初三24:00,元宵节、清明节、中元节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倡导文明过节新风,解锁元宵新玩法 元宵的热闹,从来不止于烟花爆竹的声响。我们倡议大家选择更环保、更安全、更有温度的过节方式:挂一盏红彤彤的灯笼,让家的温馨在光影中流淌;带孩子看一场创意灯光秀,用科技点亮节日的惊喜;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煮汤圆、猜灯谜,在欢声笑语中传承传统习俗;或是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替代烟花爆竹,既保留节日氛围,又为城市蓝天减负。这些方式,同样能让元宵节充满浓浓的“年味儿”。 三、知晓违规责任,主动参与监督 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违规燃放禁放品类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欢迎广大父老乡亲主动参与监督。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请拨打3771235举报电话。您的每一次监督,都是对安全与环境的守护。 四、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共度温馨元宵 圳上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小镇的安全与清新,离不开每一位父老乡亲的努力。元宵佳节,让我们暂时放下烟花爆竹,用更文明的方式传递祝福,用更贴心的行动守护家人。当孩子在干净的广场上追逐灯笼,当老人在清新的空气中悠闲散步,当整个城市被温馨的灯火包围,这才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元宵模样。 让我们携手并肩,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用文明、环保的方式共度元宵,为建设平安、美丽、宜居的圳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恭祝您和家人元宵节快乐,幸福安康! 圳上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